檢方以黃男具碩士學歷,社會經驗並未低於常人,竟任意在網路散布不實謊言惡意貶損味全商譽,致使味全的鮮乳銷量大減,僅判3月,難謂罪刑相當等事由提起上訴。
2016年11月時,黃男在PTT發出「【笑話】 愛林鳳營的看細心了」一文,引用公視的專題,指「林鳳營鮮乳是加了很多『化學物質』的化工鮮奶」,但公視早在2015年就澄清無相幹報道,味全對黃姓網友提告後,檢方認為,該事務距離劣油事件已2年,公視也早就澄清無相關報道,但黃男卻不查證就亂發文,影響味全商譽,告狀黃男,簡略單純庭今年1月將黃男判刑3月,可易科罰金。
▲味全林鳳營。(圖/翻攝味全 MyWei臉書)
基隆市一位黃姓網友於2016年11月間,在PTT發文稱「林鳳營鮮乳是加了很多『化學物質』的化工鮮奶」,但援用的資料卻早被澄清並非事實翻譯味全認為,黃男的談吐嚴重影響商譽提告。簡略單純庭依散布文字誹謗罪,將黃男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,檢方提起上訴,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,認為檢方上訴無理由,上週駁回上訴,同時宣佈緩刑2年,以啟改過。
記者潘千詩/台北報道
北院賜與黃男緩刑的理由,主要是考量黃男坦承犯行,沒有前科,且與味全告竣息爭,味全願意賜與緩刑機會,經此次教訓,黃男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,加上事用法並沒有違誤,是以駁回上訴,並宣佈緩刑2年。不得上訴翻譯
頂新在2014年間爆發劣油事件,民眾開始抵制頂新團體商品,包括頂新旗下的味全「林鳳營鮮乳」,接著很多網友開始討論頂新旗下食物的平安性,味全逐一提告,檢方均以是「可受公評之事」為由,全數予以不起訴,但2015年頂新負責人魏應充獲判無罪,全案馬上大翻轉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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