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指出,說話是文化 翻譯載體,更是整體文化成長的精華所在,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是從說話留存及永續發展概念進行計劃,表達當局積極鞭策「國度說話」的主要宣示,並透過法令優先保障「面對傳承危機」的國度語言得以永續傳承與發展,積極改善「母語磨滅或斷層」危機、營建多元說話友善情況,以晉升台灣民主價值。
文化部示意,台灣是多元族群國度,惟因曩昔歷史影響了各族群說話 翻譯天然發展,造成了許多說話面臨磨滅危機。為積極傳承、復振各類型國家語言,晉升各族群語言利用機遇,落實「語言權」為根基人權之本色內在,文化部特擬具「國家說話成長法」草案。
1、 界說國度語言範圍,肯認臺灣各固有族群(包括澎湖、金門、馬祖、綠島、蘭嶼等離島)所利用之自然說話法制地位,另為顧及聽、語障人士使用需求,將臺灣手語同列為國度語言之保障範疇。(草案第3條)
2、 針對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度說話進行保障辦法,本法除明白規範整體國度說話之保障體式格局外,另出格針對「面臨傳承危機」之國度語言設立專條,明定政府應優先鞭策其傳承、復振與發展。(草案第7條)
3、 建構國家語言查詢拜訪機制,並研修現行書寫系統達標準化,以利各語言之記載與推廣。(草案第8條)
4、 計劃學前教育、國民根基教育、高檔教育等各階段國度說話進修課程、師資聘請體例及相幹進修資本。(草案第9-10條)
五、 保障國民使用國家說話之權力及供給利用機遇,規範各級當局單元供給公共資源多語辦事,亦得依各區域狀態指定國家語言為地方通行語、宣國家說話之流傳權,以增添國度說話利用之機遇 翻譯社(草案12-13條)
6、 鞭策國家說話認證與推廣及鼓勵公務員多方進修國家說話之機制,以此晉升人民國度說話能力,並強化公事辦事品質 翻譯社(草案第14-15條)
行政院今天通過文化部擬具之「國度語言成長法」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翻譯社
本法草案共17條,重點以下:
來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4/2911650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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